私搭建VPN服务器非法获利-被判刑五年半(盈利达50多万)
吴向洋贵港12月20日电-吴向洋根据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的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和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在未取得增值电信服务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在网络上销售VPN代理服务,涉嫌非法经营。日前,广西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控告吴向洋非法经营,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五十万元罚款。
2013年至2017年6月,犯罪嫌疑人吴向洋在没有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在互联网上建立了VPN服务器,提供了会员账户和登录软件,登录后可以浏览海外网站。此外,犯罪嫌疑人吴向洋还将多个VPN成员帐号写入硬件路由器,使修改后的路由器可以直接登录到VPN,实现能够监听外部网站音视频节目的功能。
此后,吴向洋利用"淘宝网"开设网店,在互联网上开设"狗VPN"网站等,向普通用户出租或销售虚拟专用网软件、虚拟专用网硬件、数千笔交易、792638元非法业务量等,非法获利50多万元。(高防服务器)